福安住建局违规操作

福安市湾坞镇龙珠村拆迁安置,但是补偿付费还没有谈好,已经派人下村催村名搬走,一方面安置房刚竣工还未装修,让村名住哪里去?另一方面赔偿也未商谈好,住建局现在有点强硬执法,放言再不搬走就要强拆,这并不是政府职能部门该有的作为!
关于郭林反映福安住建局在湾坞镇龙珠村二期回迁工作中违规操作的答复
湾坞镇龙珠村距离鼎信实业厂区不足1公里,无法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为确保龙珠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龙珠村实施整村搬迁。我局于3月20日开始,在回迁工作中负责三户搬迁户的动员工作。
关于诉求人提出的安置房未装修问题:在安置房未装修入住前,搬迁户按照相关标准可以领取安置过渡费,确保在安置房未装修完成前以租房的形式暂时过渡。
关于诉求人提出赔偿未商量好的问题: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已经由《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湾坞镇龙珠村摧沃等自然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批复》(宁政文〔2012〕257号)审批同意。在动员过程中,我局干部按照赔偿标准向村民进行耐心劝解,不存在强硬执法的情况。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4月1日(住建局于 2017-4-5 11: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