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东小区A区10号楼103的业主,605业主把车库出租,出租户在我后阳台搭了一个广告牌,这样的给我们家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和出租户协商多次未果,希望有关不么可以帮忙处理
XX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莲东小区A区后阳台设置一个广告牌”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2017年1月4日,经我局直属三大队现场核查,莲东小区A区是纯住宅小区,一层车库大部分被挪做它用,并不具备商业经营条件。
关于设置招牌引起的问题。建议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或业主之间自行协商解决;涉及民事侵权的建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6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1-6 0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