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课改实验班招生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7〕59 号)、《潮州市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潮教字〔2017〕20 号)有关规定,我校结合课程改革实验的需要,决定举办课改实验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名额
课改实验班招生100名(2个班)。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潮安城区户籍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六年级第一学期思想品德素质各项评价内容的评价等次均达到“良”以上。
3.六年级第一学期文化素质评价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等五个学科的评价等次均达到“良”以上(评价结果以分数呈现的,请按就读学校的标准转换为等级制填报。凡涂改过的地方须加盖目前就读学校公章)。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
三、报名方式
1.认同本招生方案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即日起登录我校微信公众号“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下载并打印《报名审核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准备3张同底的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1张粘贴于“贴相片处”,余下2张用于贴《面谈资格证》及存根。
2.报名学生应于5月21-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到潮安区实验学校(校址:城区公园路长盛街2号)提交《报名审核表》、《素质发展报告册》及复印件(复印学生相片所在页和六年级第一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素质评价内容的所在页,学生相片所在页必须贴有学生本人相片并加盖学校公章)、《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地址页和学生本人页)供查验,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领取《面谈资格证》。
四、面谈时间
5月29日上午组织面谈(学生应于上午8:00前进场完毕),具体编排情况和有关要求将提前在我校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录取办法
先对学生进行基本素质评价(占50%),再进行一类学科(数学、语文、英语)学力素养评价(占50%),将这两项的得分相加作为学生的面谈评价总分(面谈评价总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然后根据面谈评价总分自高至低依次录取学生(如出现面谈评价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学力素养评价结果,前一学科评价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仍出现评价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对评价分数相同的学生增加面谈内容,直至确定出应录取的学生)。录取结果将在5月31日之前通过我校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被录取的学生凭《面谈资格证》办理入学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咨询电话: 0768-5815877-830(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七、温馨提醒
1.凡是录取为我校课改实验班学生,一律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待遇,不附加任何收费。
2.本校提供中午寄膳,无提供住宿。
3.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任何形式办班行为均与我校无关,请学生及家长正确识别社会上各种涉及面谈招生的行为和言论。
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报名审核表下载
(审核表下载地址:1、“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公众号“审核表下载”按钮;2、电脑直接访问:http://pan.baidu.com/s/1qYFIoaS进行下载)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
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
课改实验班招生
报名审核表
编号:
(由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填写)
姓名
性别
毕业
学校
(贴相片处)
户口所在地
潮州市 区(县)、 镇
学生身份证号
监护人
手机号
学籍号
说明:
1、5月21-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到潮安区实验学校(校址:城区公园路长盛街)提交《报名审核表》、《素质发展报告册》及复印件(复印学生相片所在页和六年级第一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素质评价内容的所在页,学生相片所在页必须贴有学生本人相片并加盖学校公章)、《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地址页和学生本人页)供查验。
2、除本表贴相片外,须带2张同底照片。
3、本表请以A4纸打印。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