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平东留镇桂坑村下村有户叫刘永寿的贫困户,其刘永寿今己79高龄中风偏瘫己有16年,其年轻时在驻桂坑村的地质堪探部队服务,因为此疾病让其家庭陷入困境,现有两子一孙女,/其家建在桂坑村下村一山脚下,下雨天四处漏雨屋外滑坡不断常常堵住雨☔水至其房里积水不断的士房子,窗户连玻璃也装不起冬天寒风刺骨。望其政府行使救济舒困,给以其家庭销售烟花爆竹许可经营权证,让其家庭脱离苦海。这对其家庭来说是行之有效的精准扶贫。其家庭在全县恐是最为无助之家了,望其政府给以援手!
根据武平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网点规划方案,东留镇规划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已全部许可,许可指标已经用完,无法再申请办理。(武平县安监局于 2016-8-11 17:31回复)
刘远福:
刘永福:
你向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桂坑村刘永寿贫困户,要求政府帮助解决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权证”,即ly15080500034号的信访事项,已交由我镇人民政府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你的诉求
要求政府帮助解决贫困户刘永寿的烟花爆竹经营权证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刘永寿,东留镇桂坑村下村村民,现有家庭成员刘永寿、刘远福、刘淑芬3人。属2016年度贫困户,也是2016年度低保户。其中,刘永寿是高龄中风病人,每年要花费大约1万元左右的治疗费,刘远福和刘淑芬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
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权证的申请审批事项: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处理意见
建议你认真参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可向县公安、安监等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申请,获得审批后合法经营。
东留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0日
(武平县东留乡于 2016-8-20 09: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