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房,翻建,不足30平不让建,理由是什么

我家祖房,总共56个平方,还是分的两块地方,一个不足30平,眼看这房子下雨漏水刮风漏风的,想翻建三层半的,危房也申请下来了,交了材料,直接说我这房子没有30个平方,不让我建。请问理由是什么?是哪条法律明文指出不能建吗?如果有,请把这法列出来。还有,请不要说我可以跟旁边的邻居换房子什么的,邻居是五保户老人,过世已经很久了,村里说想隔壁的房子,买一层付三层的费用。农村人,就存了那么点钱,希望把自己家翻建翻建,够用也就是了,哪里还有钱买那贵3倍的房子。
请回答:为什么我这只有26个平方的房子不让我建,没有30个平方你让我哪里给你变出30平,不让建的理由是什么???
你好,根据新罗区危房改建审批方案内容,危房位于大众厝,房间不相连,面积小于30㎡的,可与相邻房间自愿调换,调换的房间符合安全鉴定C、D级且符合规划要求的,可到国土、房管部门变更产权后再申请改建。如果无法调换,但村委会证明是该处危房是你的唯一住房,且有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符合我市规划要求、土地证为本人的,可带土地证和危房鉴定报告来我局窗口申请危房改建。(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5-9-30 10: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