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浙江台州大陈岛上干活干了1个多月了,给老板要钱他不给,我们跟他没签劳务合同,有在他那里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卡,那时候他说是工资卡,这张卡片是从他公司里面办理的,银行的工作人员办理的。我们是2017年5月20号到他那里,两个人去的,两个人办理的工资卡,后来又去两个人去大陈岛干活,没有工资卡什么都没有,什么时间去的有车票和船票。我提前回来,工资卡他收回去了,现有一张工资卡还在手里面和另外两个人的车票以及船票,不知道这工资能怎么要回来。这里有附件一份,有点想耍赖皮。我们没办法了,问一下该怎么处理啊。当时办理的银行卡是台州青青劳务公司的
张敬: 你于2017年6月17日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你为老板打工要不到工钱问题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我单位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与你本人联系了解,你为大陈镇谢老板(你提供的谢老板联系电话15257639723目前无法联系上该人)做短工,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就回山东老家了,未与谢老板结算过劳务费。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与谢老板属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你们两者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建议你与沟通协商解决纠纷。如有其它疑问请与我局信访办工作人员联系。经办人:张挺 联系电话:88830535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
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