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邻里人“互掐”为哪般?


近日,位于巴城中坝的中交王府景两户同楼层居民为抢占本不允许使用的采光阳台“互掐”,甚至为此还闹到派出所。
近日,中交王府景帝景阁居民张女士很郁闷,装修自家房子过程中原本想利用一下采光阳台,谁想到邻居原来也有此打算,两家人为了这块才3平米左右的阳台撕破脸,最终还闹到派出所。
据张女士介绍,自己所在楼层每四楼都有一个采光阳台多一结构柱形成闭合区,不属于公摊面积,也不属于赠送面积,为了将这块地方使用,小区内其他类似楼层居民联名要求物管让其使用,虽然物管最终下发通知不允许使用这块地方,但是还是有很多居民私下里将这块地方装修使用。
于是张女士也就打算将这块地方装修使用,因为这块地方属于自家厨房采光阳台,取掉原来修建的窗户在将砖取下来就可以进入阳台。然而有一天她发现位于阳台隔壁邻居墙体居然被开启了一个洞口,原来邻居家也想使用这块地方。
“为了这块地方,我们多次协调,请对方吃饭、喝茶,也愿意给对方拿钱,他们就是不同意,就像一人隔一半使用,但是这个地方只是采光阳台,要是码砖根本无法承受得起,物业也不允许!”
就这样,两家人为此天天沟通协调,直到近日,隔壁邻居从所开洞口扔砖将张女士厨房的地板砖砸烂,张女士选择报警,两家人闹到了派出所。
两家人为此还多次找到小区物管协调,据中交物业客户部经理唐丽介绍,因设计缺陷,小区内有两栋楼每四层有这样的房屋结构连接板,主要作用起到采光和通风作用,是不可以使用的。
“我们在业主装修期间就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不准在此装修使用,已经装修的必须回复原状。”
对此,张女士表示,自家不会再继续装修使用,她要求物业管理责成邻居早日将破坏的墙体复原。
据唐丽介绍,目前已经给双方当事人先后口头传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状,如果再不整改将上报城管执法大队。
哎,同是邻里乡亲,这般“互掐”为哪般?让一让、退一退,本可以很好解决的问题却演化的闹上派出所,确实不应该!

中间做个栏杆,或者玻璃隔断,又不重,一人用一呗!!

我的一同事也住王府景,听说打洞抢空间的住户是过份了。

怎么可能在墙上打个洞呢?那不两家人成了一家人?哈哈哈哈,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哪个邻居不是好鸟!

像狗洞样,天天还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