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沱江镇政府开发商伪造假材料强占百姓土地

我要举报:
凤凰县国土局,凤凰县沱江镇政府勾结苗疆水果合作社、第三湖南娄底华远房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伪造假材料强占百姓土地
具体罪行:
1、官商勾结、里应外合政府贪污受贿伙同开发商伪造假签名假指纹欺骗强占百姓土地。
2、国家规定征用百姓土地必须给予安置地和青苗费补偿,但是我被征用4.06亩土地未得一分钱青苗费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安置地补偿,国土部门私吞百姓血汗钱
3、当时征用土地时国土局以及沱江镇政府是说这次征地是拿来做水果合作社,但是现在该处土地已转户到第三湖南娄底华远房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名下,并不是当时所说的那样,国土部门玩弄法律,愚弄百姓。
事情详细经过:
我是凤凰县沱江镇大众村1组村民田景付(田景富)由于本人残疾、老婆多病。儿子小时中风生病从未上学,全靠80多岁老丈人务农。庭条件及其贫困,劳动力几乎为零, 我家在凤凰县沱江镇大众村1组沙子坳承包有5.06亩土地,2009年的时候几个称自己是苗疆水果合作社要来征收我家此处的土地,考虑到家庭现状主要靠务农,当时就没有同意他们征收,但苗疆水果合作社和相关政府领导三番五次的来到我顺利开展工作,也为了建设发展,最后我家提出条件,我家要求自己留1亩地作为一家人今后的生活依靠,当时水果合作社同意我家提出的要求,同时他们写好协议并且我们双方在当时沱江镇镇长办公室签字盖章,并由当时村会计隆水清作为证明人签字,并盖了村委会公章。协议书明确规定我家只出让4.06亩土地给水果合作社,以及明确写出预留土地的位置以及补偿款,和负责我家这1亩土地建房的三通一平,同时承担今后我家办证费用,最后他们以20万元整征收我家4.06亩地。但是、至今也未给我家补偿安置地,反而还将我家留下的1亩土地也强占了。还说要撤销当时签下的协议。
开始我还以为是开发商强占土地,时至2014年底我才知道我家自留的1亩地已被官商勾结、里应外合生不知鬼不觉的把我家的地已经办到了开发商名下,开发商“名正言顺”的成为该土地“主人”,2014年底我女儿及女婿从江西回来,到凤凰县国土局要求他们出示相关材料证明我家同意出让土地的资料,国土局一直推脱不给于任何答复。2015年年初我女儿和女婿到村里再次开出证明,证明上证明我家当时只同意了出让4.06亩土地以及领取4.06亩土地的补偿款和当时和水果合作社的协议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同时村领导给予盖章签字。当时镇长、本村村民都可以证明我家没领款没签字的这个事。希望我们国家还没有这么黑暗。
现在事情的原委都很清楚了。本镇当时的镇长可以作证当时村会计也可以作证我家没有领款签字,为什么我们多次到凤凰县政府、凤凰县国土局领导都没人出来处理呢?我们堵工公安局还要抓我们,天理何在。要这些官员何用,国土部门还叫我们至今打官司,我问下,这么多证人,证物可以证明事情真假,而且是你们政府部门办错事,我们哪有钱去请律师,我们还去打官司,那要你们这些部门何用。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作为国家征地,应按照相关政策给与补偿安置地,可是,征用我家有4.06亩土地,至今未给予我家任何安置地,反而还将我家未同意征用的1亩土地都侵占了。如果农民连土地都被侵占了,要农民用什么生存?我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如果农民土地被侵占却无处可诉,无处维权的话,政府还谈什么民生大计,谈什么执政为民,以民为本?
敬请贵部门领导彻查此事,严办此事,还我公道,退还强占我家的1亩地,并按国家政策给我家已被征用的4.06亩补偿安置地, 否则我将继续向相关的机关单位进行控告、上访!在这个土地还有争议的情况下,我希望贵单位通知有关部门去通知开发商纠纷没处理完不能施工,以免再次堵工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件。
书写人:田景付(田景富)
时间: 2015 年 10 月 11 日
骠骑游侠:如果这是真的。 如果这是真的,凤凰的发展就失去了本意。相关领导应当开除,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给予严厉惩处。2015-10-27 23:30:37

时刻网友1454029202614:回复:凤凰县沱江镇政府开发商伪造假材料强占百姓土地 青天何在!?政府何以安民……?2016-01-29 08: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