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询!产假逢法定节假日能否延长,即128天不包含节假日的天数?

请问产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比如国庆、中秋等)发生重合,那么可否顺延?即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产假128天+7天国庆这样?还有,平时的周六日呢,是包含在产假里的,还是也能够缝周六日顺延?急询!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回复 2017-07-06 16:24 网友您好! 对于产假的时间,是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中途无论长假短假都算在产假时间内。 如果假满次日正好是公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大家都在休自然新妈妈也要休、如果要求去上班那也是按加班算的。当然要掐着这个点得看点缘分…… 关于奖励假的问题大家可以咨询卫计部门。
请问产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比如国庆、中秋等)发生重合,那么可否顺延?即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产假128天+7天国庆这样?还有,平时的周六日呢,是包含在产假里的,还是也能够缝周六日顺延?急询!
楼主,您好,您的帖文已转给丽水市人力社保局。
想的是美的....国家应该特意为你改成休128天工作日....
产假98天时包括周末、节假日的,不然还要跟你算算周末,节假日?另外30天是奖励假,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可给可不给,不是强制性的
有些省份就是可以,只是没明确查询到浙江的而已,所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