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路车辆违章不能一罚了之

蕉城区蕉北建新路路面仅4米来宽,勉强够两部车通行。但就这样的条件,路面小摊还占道经营长期无人管理(创城几天例外),且没有人行道,行人就在车道上行走。本来让过往司机开车就很头痛。但在前不久,交警部门在路中间划条线就开始对越线车辆开始抓拍罚款,只要一越线,扣3分罚150,根本不管当时道路实际状况。而且问了交警后,说是顶格处罚。真希望交警部门领导到建新路来实地看看这里的交通条件,看看能否开车做到不越线。按理说,交警岗亭就在边上,应该更要管好这条路的畅通,而不是把拥堵的帐简简单单就让司机买单。处罚是顶格了,管理跟上没?就不可以因为道路先天缺陷,对不得已违章的车辆做警告处罚或者轻一点的处罚吗?非得顶格不可???
贵处转来王反映:“蕉城区蕉北建新路路面仅4米宽,勉强够两部车通……,但在前不久,交警部门在路中间划条线就开始对越线车辆抓拍罚款,只要一越线,扣三分罚150元,根本不管当时道路实际状况。而且问了交警后,说是顶格处罚。真希望交警部门领导到建新路来实地看看这里的交通条件,看看能否开车做到不越线。按理说,交警岗亭就在边上,应该更要管好这条路的畅通,而不是把拥堵的帐简简单单算到就让司机买单。处罚是顶格了,管理跟上没?就不可以因为道路先天缺陷,对不得已违章的车辆做警告处罚或者轻一点的处罚吗?非得顶格不可?”的诉求件收悉。针对诉求者反映的情况,我队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诉求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建新路基本情况:建新路东起蕉城北路,西至鹤峰北路,为旧城市支路,道路狭窄,属于双向两车道的混合道路。该路段沿街商铺林立,人口密集,车流、人流量较大。
二、建新路交通秩序情况:建新路与蕉城北路交叉口处,个别驾驶员存在逆向行驶,违法占用对向车道等候红绿灯的情况,该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环城路往建新路直行方向、蕉城北路左转进入建新路方向的车辆通行秩序,降低道路通行率,容易发生路口拥堵情况。
三、建新路常态化管理情况:我队根据该路段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科学调整勤务,采取高峰时段对建新路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安排警车和警摩交叉巡逻的方式对该路段进行管控,劝离该路段违章停放的车辆,提高道路通行率,缓解该路段交通拥堵;平峰时段组织警力在建新路、建新路与蕉城北路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查处逆行、闯红灯、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该路段交通秩序。
四、关于抓拍设备的设置情况:2016年12月,我队在蕉城北路建新路安装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拍摄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车辆,重点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五、该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对于诉求人王先生反映的越线行驶被扣3分、罚款150元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一百一十四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办法》第68条第2项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等规定,也就是说,王先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
下一步,我队将立足本职工作,继续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确保该路段安全、畅通、有序。
最后,衷心感谢王先生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宁德市公安交警支队于 2017-1-23 15: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