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的商铺被法院强制拍卖了,新的业主一直没有办理好房产证,请问,在拍卖成功后,未办理产权过户前,房产的产权属于谁?我交房租是交給原业主还是新业主呢?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虽然新业主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物权变动自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该不动产的权属人为通过拍卖取得该不动产的业主。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因此,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租的交付问题建议与新、旧业主协商解决。
2016-11-02 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