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企认定补助终于出来了

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对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于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的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以下的,额外奖励20万元,共奖励50万元;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按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确定),由企业统筹使用。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由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