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政府:
今反映武平县平川镇政府和天安建投公司违规处理我们的拆迁补偿问题。
今年三月初,平川镇镇政府就允诺,按照近期签约的林某俩兄弟的补偿条件给我们安置补偿。该俩兄弟的补偿协议是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决后签订,比较公正合理;而且透明度较高,有可比性。
据相关部门披露,该俩兄弟的总占地为85.88㎡,其中空地(过道)25.15㎡、主体房占地52.5㎡、附属房占地8.2㎡;补偿安置宅基地55㎡X2(价值约220万),另现款50万,总价值270万。
为了早曰解决拆迁安置问题,我们主动提出:已被政府非法偷拆、损毀的占地95.67㎡(含空地12.01㎡)的房地产补偿安置总价钱250万的房地产,比林某兄弟低二成多的补偿。
可是,平川镇和天安公司亳无解决问题的诚意,蛮不讲理:虛加己经裁决、签约的房地产面积;拒绝客观公正测量认定我们的房产;把我们分户多年的兄弟绑捆为一户。想方设法,违法剥夺我们公平补偿的权利。
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政府督促平川镇政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解决我们的补偿安置问题。 此致
武平县城南村林培祥
林培後 林培生
2016一11一15
林培祥同志:
你好,你反映“你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的信访件,我镇受理后,及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了解实际情况,经我镇调查:武平县城九期旧改范围房屋拆迁涉及你林培祥、林培生、林培俊三兄弟及堂弟媳王清招两户,共有4处房屋及厕所、“店房”,经指挥部、平川镇工作人员反复核实,并经你们三兄弟及王等清招认可确认如下:主体房占地107.9㎡属林培生、林培祥共有。已倒塌房、店房、厕所占地71.91㎡,空地、滴水、道路面积23.75㎡,合计95.66㎡属你们三兄弟共有。王清招户有店房、厕所面积27.21㎡,空地8.35㎡,合计35.56㎡。
2008年启动县城第九期旧城改造以来,指挥部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秉诚公平公正原则不厌其烦入户做思想动员工作,但你们兄弟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动迁,工作一直陷于僵局。2012年,在九期旧改拆迁任务完成98%情况下,县政府确定县市容管理局挂钩攻坚,经反复工作,你户同意先对兄弟俩所有的现住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安置,于2013年1月达成初步意向,但因各种原因双方未兑现协议相关内容。对已塌房、南门街“店房”、附属房等均未进行实质性协商补偿。2015年,县政府重启旧改拆迁工作,划出东门市场边商业地块作剩余拆迁户的安置地,旧改指挥部及平川镇工作人员参照“两路一桥”拆迁补偿方案提出的初步补偿安置意见,但你兄弟以参照近期拆迁户标准为由,拒绝进一步商谈,至今未达成拆迁协议。
现处理如下:
1.县城第九期旧城改造工程拆迁工作历时八年,得到绝大多数涉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99%以上群众完成拆迁,目前仅有5户群众未达成相关协议。工作中虽有波折,但总体上能依法依规办事,做到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法,是经得起审计和检验的。
2.反映关于雇人偷拆、暴力强占问题。2016年5月21日,林培祥与王清招户共有店房倒塌,初步分析原因为长期下雨,屋内积水导致基脚塌陷所致,你们兄弟怀疑被人用铲车推倒、折毁,已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警,警方仍在调查处理之中。6月29日,鉴于已倒“店房”长期未清理,影响县城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危及过往行人生命财产安全,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已倒塌的建筑垃圾进行清障处理,并同意将已倒塌“店房”纳入林培祥户其他主体房屋拆迁时一并纳入补偿。根本不存雇人偷拆、暴力强占之说。
3.反映关于林某兄弟补偿问题与你不一致问题。县第九期旧改指挥部、平川镇政府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中,做到一视同仁,耐心细致,在依法依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让利百姓,坚持原则,重大问题都能及时沟通汇报,取得谅解和支持。
4.希望你能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支持县第九期旧城改造拆迁工作,早日完成动迁,为城区文明有序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平川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武平县平川镇于 2016-11-30 17: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