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外地嫁到上杭庐丰的,跟丈夫常年在外打工,所以对当地的一些政策不是很了解。我老公家里很穷,住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建的土坯房,我公公婆婆也没钱建房子,去年为了方便小孩在外面读书,所以我老公的大哥回老家的时候把我们两夫妻跟小孩的户口单独建了一个户口本。2014年年初我听婆婆说可以申请危房补助,由于我老公的大哥是个大学生所以填危房补贴申请的表格是由他到乡里去填的。当时我也没有在意这件事,我公公婆婆只有一点点地皮根本就不够我们建房子,所以我个人出钱跟村里人买了一块地建房子,今年清明节的时候已经回去把牵梁打好了。现在危房补助的名单下来了才知道我老公他大哥当时填危房补助申请的时候没有连我跟我老公还有小孩的名字申请上去,只申请了我公公婆婆跟他自己的,由于听说要建了房子之后办了地基证跟房产证才能拿到补助金,所以我公公婆婆要求我的房子要写我公公的名字,我不肯,建房子的钱是我们两夫妻辛苦得来的血汗钱,他们一分钱都没有出。因为我老公有个大哥还没结婚,所以在准备建房子之前我就有跟我公公婆婆还有他大哥他们说好房子我自己出资建,建好后也会给他大哥住,但是房产证跟地基证必须写我两夫妻的名字。结果他们现在反悔了说我的房子必须写我公公的名字才能拿到危房补贴,反正我们夫妻两也没有危房补贴,现在要申请补助也来不及了。家里为了这件事吵得不可开交,如果我把我们的户口本在跟我公公的户口本合回去,那房子建好后房产证跟地基的名字写我老公的,那么他们三个人的危房补助能领得吗?我跟我老公、小孩三个人现在申请危房补助是不是真的来不及了?还请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张小雅":
经了解,你为丰康五(1)组村民,你丈夫蓝某,有1个小孩。2014年丰康村有3户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其中你公公蓝某某(户主)户属在册贫困户,属于危房改造对象之一,当时申报时按户口本上人口6人申报(其中包括你夫和你小孩,你婆婆,你夫的大哥共6人)。因此,你、你的丈夫、你的小孩属于危房改造享受补助资金成员,但要按危房改造有关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必须打入你公公账户;至于补助资金如何分配属你家庭内部事宜,由你们家庭成员决定。
庐丰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4日(上杭县庐丰畲族乡人民政府于 2014-6-24 17: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