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为何不能提取公积金?!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为何不能销户提取在佛山工作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请市政府及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国内诸多城市,如广州、大连、合肥、苏州、无锡、厦门.......都明确规定“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何敢为人先、改革先锋的佛山不可以?!
曾致电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是简单一句话“不能提取,只能转移,我们是按国家政策执行”。佛山按国家政策执行,其他许许多多的地市准许提取 难道不是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吗?无语。
解决“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准予提取公积金,是于民于国有利的事情,希望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跟上步伐,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为幸福佛山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烦请市府督办。谢谢。
请参看以下城市有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规定:
广州: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4ec8a2d10edbc012d11238b140003/2011-03-08/article_52cb532f2ceeb7f4012cf303ae110112/52cb532f2ceeb7f4012cf303ae110112.html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苏州:http://www.szgjj.gov.cn/news/dzb.htm
到外市(办理提取销户手续),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1、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苏州市区户口暂住证;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
不迁移户口的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
无锡:http://wenku.baidu.com/view/5c9ba9175f0e7cd18425368e.html
7.调离本市提取
(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户口迁出证明或外地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回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条例》没有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的规定。如果你离开本市到外地工作或生活,应按《条例》规定办理转移。
依法行政是管理部门的准则,而依章守法是公民的义务。个别地方、个别人出现不依规章的现象,由于我们不是对这些行为和现象的监督、监查部门,所以不作议论。
2011-05-24 23: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