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参公人员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 网上有网友发的省里有文件(川人社函【2011】676号)答复道,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转任机关公务员职务:?(一)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二)原为机关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单位的;?(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省考录用的参公岗位可以直接和公务员岗位交流,因此省考参公人员也具有公务员身份,可以参加市公务员遴选?
您好,感谢你对眉山市公务员遴选工作的关心,按照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中“(一)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我市目前公务员遴选要求具有公务员身份,在试行过程中我们将广泛听取意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201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