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牛先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噪音污染>

路桥区迎商路162号后门迎商小区南面3-4米,该处建筑工地楼顶施工期间产生较大噪声,时间:不清楚,此情况断断续续已有1个月,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建议采取相应隔音措施降低音量。
你于8月19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解决路桥区迎商路162号后门建筑工地楼顶施工噪音扰民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8月21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到达迎商路162号中盛集团,责令中盛集团立即整改,告知注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若不整改再次发现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将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工作人员态度良好并表示今后会注意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我局今后将对此事件进行跟踪督查和关注,若不改善或不整改的,我们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经办单位:路桥中队 颜欧欧82595796 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8月23日
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