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书面审理却出现《撤诉裁定书》的呢?

(2017)粤06民终8340号,市民对法院的工作有以下不明白:市民是工薪一族,没有雇用工人和聘请代理律师。已向82630745法院工作人员说明一个星期仅仅周二下午相对有请假的可能,而且要提前一周请假(换位思考,法院工作法官也不可能随便请假的吧)。82630745法院工作人员说签收了法院资料后可以书面审理。
但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市民却收到一份《撤诉裁定书》。
请问:
一、为什么书面审理却出现《撤诉裁定书》的呢?
二、对《撤诉裁定书》书均不服,有哪些解决方法的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因上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按其撤回上诉处理。您可以自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再审。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2017-09-19 10: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