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头无路,只有一搏!!!

车俊省长你好,我姓王,是辽宁人,在淘宝和阿里巴巴网上帮海宁怡心皮草店铺做刷信誉,提升海宁怡心皮草的知名度,并且通过阿里和淘宝转帐,一万七天70元,延续本金不出六天70元的任务。本人从2016年7.26到2017.3.22共投资59万还未返还。到2017年3月23日投资人斩魔QQ162200216无法联系,我们一起做单的群友在25号找到海宁经侦大队方知,是阿里巴巴平台发现平台交易异常报案,海宁经侦控制了这个公司。预知到了危险,可是现在怡心皮草的老板周瑜到现在一个月的时间了还没抓住,海宁经侦大队,也不积极取证了,警察的做事风格和为人的态度让我们受害者真的接受不了,这个时期受害者不找警察和政府,我还能相信谁。车俊省长,恳请有关领导能真切理解我们受害者的难处。如果早一天抓到主犯才能减少我们受害者的损失,还我们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案。群众的事情无小事,很多家庭真的在这一个月支离破碎,有的人甚至绝望打算丢了性命,最后真的是走投无路才斗胆给您写封信,希望市长真的能读到这封信,如果有需要随时协助调查。真心感谢。
海宁市公安局 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海公(网)不受字(2017)109号王锟: 本机关于2017年4月27日收到你向浙江省公安厅网上反映:在网上投资海宁怡心皮草,阿里巴巴公司发现平台交易异常后向海宁经侦大队报案,现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的信访事项,经审查,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相关规定,对该信访事项按下列第 1 项情形处理: 1、属于本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依法应直接向经侦大队提出,不按信访程序受理。 2、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向(公安机关名称)提出,不予受理。 3、应按法定程序向 (检察院、法院名称)提出,不予受理; 4、信访事项已经复核,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 5、信访人未在30日内按程序提出复查或复核请求,不再受理。 6、信访事项已经复核(终结),对复核意见(终结决定) (公安机关信访专用章) 2017年4月27日
海宁市公安局 2017/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