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水生生物保护区采砂


南昌市近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砂石产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南昌市砂石产业,是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南昌市河道砂石资源的重要举措。《意见》指出,南昌市将实行河道采砂战略性资源管理,统筹“一湖、两江、三河”(鄱阳湖、赣江、锦江、抚河、抚河故道、潦河)等市内流域砂石科学开采。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稳、景美”目标,南昌市将严格落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及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采区开采监管力度,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挖砂船只作业,严禁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鱼类传统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采砂,对重大非法采砂案件要挂牌督办,依法严格惩处;稳妥推进和完成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