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开始交生育险,2013年3月份换工作,从2013年3月份开始公司没有帮忙交生育,但是2014年1月份至今有交生育险,我预产期是2014年12月25日,我的生育是否可以报销呢?能不能补交呢?须要什么资料呢?
涵江区纠风办:
贵办转来的诉求件PT14120500096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人主要诉求
诉求者咨询生育保险待遇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莆政办[2014]134号文件,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我省和我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信访人提供的内容来看,无需补缴,在2014年12月生产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建议信访人直接电联3313808,中心工作人员可一次性告知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12-12 11: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