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16时,临朐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五井镇山水水泥矿区某运输队院内的挖掘机配件及一些铁块被盗,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0余元。该六人将盗窃来的赃物卖到了五井镇赵某明废品收购站。经查,自2016年7月份以来,该六人先后交叉结伙盗窃挖掘机、翻斗车配件,入户盗窃,网吧盗窃等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10000余元。而他们多次组团实施盗窃的目的只是为了能够有钱K歌、上网。目前,盗窃犯罪嫌疑人刘某彬、张某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刘某富取保候审,其余人员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予刑事处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赵某明已被取保候审。
这年纪轻轻的干啥不行?真是的,干点活也就能挣出来一点了
已经无力吐槽
小伙子 你们是好样的 我给你10086个赞
刚才看了看,刑事责任年龄应该是16周岁!我也不知道说啥了!
你这样的话我警察蜀黍会来找你了
我是为他们的智商表示捉急啊
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
聪明的孩子 门路不对
对,就是聪明劲没用在正用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