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您好首先,很感激您能百忙之中抽空看我写的东西。我很感谢市交警大队以及市综合执法局现在的执法行动,还我们上虞一个美丽和谐的秩序。现在走在路上,真的干净了很多,一切都显得那么井然有序,很美好。但这背后的呢?我想问下,现在的执法是有业绩指标的吗!?最早的时候,我停在我家楼下,文化小区体育场路上,没在停车位内,早上8点36分来贴了一张罚单,我觉得是我自己的过失。慢慢的,我在我家楼下的罚单有了五六张!规划停车位离路口有两辆车的距离,我靠着停车位,被贴!心急的我晚上下班没车位,开上我家楼下的人行道,被贴!这些我也都认了,真的!但今天早上算怎么回事呢?我提前8点起来下楼挪车,又是一张罚单?我看了下时间,7点30分???我也是真的心累了,这算什么?想给贴罚单的提个建议,凌晨1点-早上6点来老小区贴,业绩多!!!当然这只是玩笑话其实,我一直是一个理性的人。个人觉得,执法应有一定的弹性和人性化,老小区的车位和车辆比例严重失调,那么是否,在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以及从执法时间上,是否可以不要那么早,每个人工作都很辛苦,还要提前起床为了挪车?我们的执法人员也辛苦,起早贪黑的。天气也冷了,希望区领导不要让上虞人民的心也冷了。一个小插曲,我刚到道墟上班时,发现了这样一个情况。有几辆车因为没停在白线内被交警执法贴了罚单,把交警警车四面堵住放狠话,一定要撤销罚单才肯放行,交警妥协了。那时候的我心里想,我靠,这帮刁民啊!现在的我心里想,干的漂亮!!!最后,谢谢区领导认真的看完,这些心里话,谨代表我个人,与任何人任何组织无关。
您于2017年09月25日反映:针对违章停车的执法事宜。经调查,现作出如下答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推进“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大会战整治行动,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2017年8月初开始,我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全区停车秩序联合整治行动。还请配合交警工作,不乱停乱放。您反映的老小区停车位不够的问题,交接大队已建议建设部门在适当的位置漆划更多的停车位,同时您也可向区政府建议设置停车场,感谢您提供的宝贵建议。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虞区人民政府或绍兴市公安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1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