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不按实际情况填写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员工签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员工能否拒签这样的劳动合同?
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拒签,导致没有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公司是否要赔偿员工2倍工资?
签定了这样公司规定格式模版的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公司重新签定?
请相关部门帮忙协调促进广东赢家汽车拆解有限公司与员工签定合乎实际的劳动合同,并把合同实际发放到每个员工手上。
附件是2017年3月赢家公司的员工工资表。附件是从打印机那里意外获取的,是真实情况。除了调薪,跟入职时员工填写的入职表上领导签名同意的工资基本一致。
参考工资=基本薪资+绩效工资,工资=参考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补贴等。
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只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签定的,而不是按实际情况签定的,而且是在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让员工签空白合同,合同填了什么内容大家都是不知道的,事后也一直没有把盖章的完整劳动合同的交到员工手上,员工如非为了某些事项或原因(例如办居住证、贷款买房买车等),需要公司协助出具劳动合同或者是收入证明,是不会拿到劳动合同的,而且这种情况取得的劳动合同也是“因需”出具,跟实际情况可能有出入的。
doc20170425104837.pdf
您好,劳动合同一般只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实际工资可能包括各种补贴以及加班费,两者并不要求统一,实践中我们一般是劳动者实际收到的工资为准。
2017-10-20 10: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