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建议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健康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随着人民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学生在校外就餐、购买食品的现象非常普遍,学校周边的小餐桌,食品摊点及小食品店越办越多,经营者的生意非常红火,但食品安全存在着隐患不能忽视。
一、存在问题
(一)流动摊点隐患大。在一些学校周边很多流动摊贩的餐饮工具就一辆手推车加上几个碗碟和塑料杯,出售的多是一串串裸露在外的香肠、土豆片、豆腐皮等小食品,其价格便宜,买卖量大,这些流动摊贩一般都是无证经营,没有办理健康证,出售的大部分食物都是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直接威胁学生的消费安全。
(二)进货渠道混乱。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货渠道主要是自购和配送两种形式,他们多数是从食品市场批发的,有的是经销商送货上门,甚至还有一些经营者直接从小作坊购进的“三无”产品,过期假冒食品,经营者在进货过程中只考虑价格因素,不注重食品质量和资质条件的审查,只要便宜就进,有利就卖,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三)安全消费意识淡保食品经营者对食品质量优劣的鉴别常识非常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多以瓶装饮料和袋装小食品居多,散装食品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有的经营者连食品包装上的“QS”标识有何意义都不清楚。学生往往只追求食品的口味口感,安全消费意识更加淡保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消费常识教育,校方则缺少必要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给食品安全带来隐忧。
(四)学校食堂功能分区不清,操作流程不规范,与接待用餐学生人数不相匹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不健全,从业人员不具备有效健康证明,餐饮用具未经消毒使用或消毒设施形同虚设,餐饮服务人员未着洁净工作服上岗。
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教育和引导,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教育主管部门要针对各学校不同对象开设不同食品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对各种食品的认识能力,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等内容,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动员社会媒体力量进行科普宣传,帮助学生和家长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及周边地区。市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对各辖区内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步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步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认真核对证照的有效性和一致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食品经营的要求,使其更加规范经营。对未取得或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要依法坚决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及质量和卫生不符合的食品要依法处罚,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广开渠道解决学生就餐。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适合学生需要的就餐工程,既能解决学生吃饭问题,又能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中小学校达标建议中,把学校食堂,就餐场所硬件建设纳入其中,其次是在快餐生产行业中引进品牌企业,为不具备建立食堂的在校学生提供营养配餐,学校食堂及配送中心要经常改善伙食供用,科学调配膳食营养结构。
(四)加强社会动员,注重社会监督。请教职人员对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巡视和督查,同时动员学生和学生家长发现可疑或违法线索及时举报,一旦发现问题食品或无照经营,立即向工商、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使问题食品不留死角。
关于加强强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已于2014年8月27日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局餐饮服务科迅速办理。现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宋先生反映的流动摊点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 52号)的有关精神,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由城管部门负责。
  二、诉求件中提及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渠道混乱、学校食堂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莆田市食药监局抓住学校秋季开学的关键时段,与市教育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学校托幼机构立即开展自查,对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清理,并选用适宜的方式方法对厨房所有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我局与市教育局也将在9月对各县、区进行督查。市局也下发了《全市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组织各县区食药监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整治方案》明确指出: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市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经营者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严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区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二)重点单位:1.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2.校园及其周边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三)重点内容:1.许可持证情况大检查。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下同)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以及食品经营条件,联合相关部门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2.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情况大排查。要对儿童食品经营者、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索取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进行抽查,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购入、销售或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3.不安全食品大清查。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召回或下架退市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及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综上所述,市食药监局开展的一系列专项整治可以较圆满地解决宋先生提出的以上两个诉求;我们将更认真、更细致地组织好每一个专项整治,营造一个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安全地食品消费环境。
    三、诉求中提及的“安全消费意识淡薄,食品经营者对食品质量优劣鉴别常识非常少。”的问题。市食药监局正在联合各县区食药监局(分局)、所广泛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有效途径,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我们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社会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努力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监督的社会共治氛围。市食药监局还通过开辟“食品安全”专栏,普及全民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知识,提高政策、法律、法规水平。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 2014-9-4 17: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