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措施比房产税更狠,一旦执行,二手房交易可能多花十几万

在“房住不炒”的核心理念下,今年以来多个城市通过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上浮贷款利率、收紧购房条件等方式,加大了对楼市的调控力度。实际上,除了上述方式之外,从税率方面入手,也是一种效果显著的调控手段。
国内大多数城市的二手房交易,普遍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且大多为成交总价的1%,但也有少数城市是采取的是“查账征收”方式,最典型的就是北京、东莞实施的20%个人所得税,即针对家庭“非满五唯一”的二手房交易差额,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由于二手房买卖交易数据较大,因此个人所得税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也是可以免征的。根据相关的税务政策,个人所得税由卖家支付,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往往转加到买方身上。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第一种: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第二种: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非普通住宅为计税价格x2%);采用哪种方法计税主要取决于纳税方是否能够提供原始购房等材料。
一般来说,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为卖房人。产税不能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税种,应是调节高收入者的一个税种。也就是说,房产税应该主要针对拥有多套房的人,特别是那些炒房者,空置房者。尤其不能针对普通老百姓大面积征税,否则难度是很大的。房产税除了增加地方收入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调节房价、稳定房价的功能。否则房产税就可能失去其合理基础。毕竟一个税收的出台,不能只是增加人们的负担,还得要让部分人受到税收的好处,否则也是难有民意基础的。对房产税政策来说,到底一套房要不要征,绝大多数人会认为不要征。我的观点是,不要一概而论,而应当依据实际,做出合理界定。基本的想法是,如果是一套房,且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的,免征房产税。超过120平方米的,按面积大小,适度征收。比如四百平方米的别墅,如果也不征收,那么,对普通居民而言,仍然是不公的。那些有多套房的,就都会把面积最大的作为一套房,其他小的作为二套以上。显然,是不公平的。
总之,对于手里有超过两套投资性住房的朋友而言,建议能出手就出手。房产税已经呼之欲出,严格执行20%个税的趋势也已初露端倪,一旦这两把悬在楼市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正落下,到时候再去抛售,可能损失的就不止几十万这么多了。国际上很多国家,虽然也有收房地产税,但他们的房子地皮都是业主私有财产,地皮是购买的,是永久的,不是租的。不过国家要征房地产税,是国家说了算,即使是第一套,即使是农村房,也都要收,也没办法,不交税就是违法的,违法就可以要没收财产和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