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政府关注:人民生命安全堪比一切重要

大田县的某一"王牌"公司,在福建省漳平市灵地乡的长安村到京口村,沿公路下有七百多米深水区水库,建库至今己二十多年了,沿路无一围栏和安全标志,蕴藏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就在今年7月2日,长安一个十岁孩童就摔倒而溺水身亡《详见漳平小鱼网7月7日第二篇》,诉求件LY2016071700009也不了了之。但水库方只在孩童摔入近河边处挖缓平点,试问如果有第二人摔入不是依样溺水吗?
此公司的另一电站一一灵地乡易坪水电站,电站的引水圳是全河流拦水之流量,水流湍急,水圳全长共四公里多,其中有近三分之二是村民群众居住区,周边群众就生活在这裸露的大水圳边!曾在1996年有一孩童不慎掉入,另一孩童去拯救,结果两兄弟双双溺水身亡!多悲哀的现实呀!!!
在这经济腾飞的大时代,企业要盈利,总要兼顾周边的老百姓人生安全吧!
试想问问:是为何原因建库二十几年,就个安全都完不成?无视百姓的怨声哀道也要逐渐完善吧!已二十多年了,同个公司的两个水库,一个七百多米的沿库深水区,一个两公里多的深水圳,就都不要安全护栏和警告标志,该就不是政府的要求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必须(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
烦请领导予以调查取证,给当地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氛围!届时,调查时本人可义务带队,但提前预约。联系电话15960323070
柯阿亲,您好!您的信访件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你家的遭遇深表同情。事发后,我乡司法所、派出所介入调查了解情况,但因你家人和水库对此事件责任认定看法不一致,无法达成协议,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漳平市灵地乡于 2016-8-17 10: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