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被毁,去村委,镇政府,永定县信访办多时投诉,都没有给予处理。盼请上级党政领导给予设法处理解决,急待批复。相信党是公平公正处理给予我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
永定县湖雷镇人民政府
湖政信访复字〔2014〕8号
关于永信函访转批[2014]2号文件反映赖荣茂农田被破坏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赖荣茂先生:
2014年3月24日,我镇收到了永信函访转字[2014]2号文件反映的请求处理农田被破坏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你的主要诉求
农田及水圳被投资种果树的老板破坏,请求处理。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经调查,你父亲与村主干口头协议将银子墩责任田以每亩每年30元价格流转给外商,你所反映的农田及水圳被破坏是由于投资商便于耕作而整理平整,原貌有所改变,但亩分面积没有变动。
三、处理意见
根据土地流转有关政策规定,流转地块可以用部分土地用于机耕道路和管理房建设。你等农田被破坏后村干部多次介入协商处理,但你觉得价钱偏低,要价15万元,只有与外商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供事实依据,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
如对本处理意见不同意,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永定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否则本答复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湖雷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6日
(永定区湖雷镇人民政府于 2014-7-28 08: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