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们好!
我夫妻两人在禅城张槎共有一套商住房产,夫妻两人各占有该房产的50%,有贷款未还清,我们夫妻两人意向申请变更该房产的占比,例如由原各占50%,变更为男方90%,女方10%,有关以下问题分别麻烦房管、税务、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拨空给予解答,不胜感激!一、不知目前政策是否会核准同意,应需要符合何种条件,需要贷款银行“同意变更证明吗”或同意书吗(早前有咨询过贷款银行不出具类似证明);二、若房管部们核准同意我们的“共有房产占比变更”的申请,重新为我们印发房产证后,若按以上,男方多出的40%部份可以作为提取男方本人帐户的住房公积金条件吗(注:男方原有的50%已提取完成公积金)?三、在完成共有房产占比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手续费为何?四、假如以上我们申请变更占比条件不足,那结清银行贷款后是否可核准我们的变更申请,核准同意后,此时,该房产已无银行贷款,按现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会核准男方多出40%对本人帐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吗?以上感谢!
您好,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一、夫妻财产份额变更的办理方式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对婚后以夫妻双方名义购买的不动产并办理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的,在目前贷款没还清的前提下想变更不动产权证书上份额的,须双方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办理房地析产转移登记,如有抵押的则需抵押权人同意。
夫妻财产份额的变更可申请办理房地析产转移登记,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4)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复印件);(5)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复印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由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有效证明文件原件);(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证件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①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后续手续;②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③代理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代为处分不动产的,全部代理人应当共同代为申请,但另有授权的除外。(7)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3、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原件);
4、契税有关证明(原件);
5、公证的析产协议书(夫妻析产或离婚析产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窗口当面签订)(原件);
6、夫妻析产或离婚析产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7、有抵押的需提交银行同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8、权籍调查表(独立宗)、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房产分户图。
二、办理析产登记涉及的不动产登记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要求,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每件80元,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三、涉及咨询税费、公积金等问题的,建议以税务、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答复为准。
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4-5楼,电话:88881200;南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海区南海大道北28号,电话:81213175; 三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2号,电话:87786451; 高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明区三洲百灵路88号,电话:88620920。
2017-09-20 22: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