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城村村委对面的小区的住户,在四五年前我家的地被征用了,当时因为我家的两个小孩没有到婚龄(两个男孩,一个19岁一个10岁),所以当时没有分配宅基地,但是城北当时的文件上也有关于这条相关的条款,并且村里说等到我孩子以后岁数到婚龄了可以分配宅基地,现在我家一个小孩岁数满婚龄了,但是现在我去问村里,村里告知要问城北,城北说一定要家里的两个小孩都要到婚龄才可以分配宅基地,现在我想问一下是什么原因,到底该怎么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回复。我要反映两个问题,一是我们置换的宅基地都变成商品房买卖出租了,以前是说要造老年活动中心,二是为什么我家两个小孩现在不能分配宅基地?当时答应我说让我等三年就会有宅基地的。那现在我大儿子怎么办?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1、你反映的情况为2011年县重点民生工程“安城天然气门站”建设项目所涉征迁,红线内被征用土地约45亩,安全区域内被拆迁房屋达21户,其中拆迁时符合宅基地安置的有20户。当时你家中虽有二子,但均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具备农村新增独立分户私人建房安置政策,故在拆迁时依政策只能享有一宗宅基地安置建房。2、至于拆迁数年后,你家有一子已满法定结婚年龄可否享有宅基地一事,经与村及你多次对接,并明确答复如下:一是拆迁时,家有一子已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独立分户新增一宗宅基地安置建房;二是拆迁数年后,家有一子已满法定结婚年龄并具备独立分户的,可依农村新增私人建房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建房,但安城村区域内因规划控制,目前除拆迁或原拆原建符合规划控制和危房改造外,均未启动农村新增私人建房审批程序;三是鉴于你拆迁在前,数年后家有一子已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待安城村全面启动农村新增私人建房审批程序时,可优先给予审批建房。3、你所说的“城北说一定要家里的两个小孩都要到婚龄才可以分配宅基地”一事。经了解,这一说法主要是针对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解读,杜绝农村中因一子户口和婚姻发生变化所产生的“一户多宅”现象,故工作组的这一政策宣传与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相一致,不存在政策上的误导和冲突,并于2017年10月17日已对上述信访诉求进行了回复。4、另现经核实,你在拆迁时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194.4m2,拆迁后依协议已安置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达375m2。现经村对接沟通,对你所诉求的上述调查事实清楚,符合目前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宣传和拆迁政策处理。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 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