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一家公司里,一位新来的办公室主任新官上任三把火,没几天就修改了公司以往的员工管理条例,其中有一条规定上班时间是7:30。这个城市还没有这么早上班的公司,这家公司也不是什么特殊行业需要这么早上班。
这名新来的办公司主任修订的业务管理条制里,要求业务员每个月业绩必须增长30%,如果没有达到这个增长率,扣业务员绩效工资不说,连底薪都要降下来。
职场中,我们最分不清的就是人心。有多少管理者每每为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嘴上说为公司利益着想,又何尝不是附带了不可告人的私心?
你们是不是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公司重要领导向老板提出修改规章制度,结果发现,这些制度条例规定了严格惩罚机制,与钱有关的条款罚款条例多、奖励条例少,甚至与岗位特点不相符。
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适应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利于约束员工的不规范行为,假如制度设置的奖励条件过高,削弱员工工作积极性,那么它绝对不是一项好的制度。
既然这些制度这么不合理,那它是如何产生、为什么能存在?
其实,在许多小公司,制度并不是像理想中那样要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而是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时候就出台了。这些制度既然不符合公司现状或者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为什么存在?剩下的解释只有一个:这些制度条例让老板觉得符合自身的利益。因为这些制度看起来处处都在为老板节约成本,处处都在为老板着想,正中老板下怀。
很多新来的管理人员比较喜爱改变原有制度。一般而言,新来的管理人员对公司情况还没有摸清,制定一项制度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一旦所制定的制度不符合公司情况,非常容易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导致老员工离职。但是,有一部分人为了能够在老板面前表现忠心,体现价值,通过所谓的改良规章制度,让老板看到这些制度都是对员工“狠”。
假如你入职一家新公司,不妨认真看看这家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的不合理制度能够存在,往往反应出两点:一是这家公司老板不高不够,不懂管理,二是老板身边的人专业度不够、为人处世不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