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内蒙古籍游客 10月国庆到银川旅游 2号晚七点多到兴庆区维嘉快捷宾馆准备入住 在询问了是否有停车位后开了2个房间(并不是开房前看的房间) 期间老板帮助停了车我们通行共五人 因其他人对房间卫生很不满意 决定退房 下楼后前台正与另一位因不满意房间卫生要求退房的客人争吵 在十几二十分钟后 双方争执完 我们提出退房 老板恼怒说不能退 理由是他帮我们停了车 后强行扣除50元 我们因要找其他住宿赶明天的行程拿了50元发票后离开 当时打12315留了言 第二天又打人工台投诉 他们说需要等到8号上班才能处理 我同意后来该投诉交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 他们处理后宾馆同意退款但得本人到 否则不给退 期间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答应处理 但不了了之 等我19号打电话询问时才说处理不了 他们也没办法 (兴庆区市场监督所投诉电话:0951-6031887 处理此事工作人员电话:153-0951-7604)我想说我们大老远去旅游 遇到这种问题就没有能处理的了的工作部门吗?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就没有地方能得到保护吗?
已于21日处理,投诉人满意。
兴庆区市场监管一分局 2016-10-24 0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