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南湖区各派出所均可受理


本报讯自7月1日起,南湖区各派出所可受理11个省(市)人员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分别是天津、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同时,浙江人也可以在上述11个省(市)申请异地办证。
根据公安机关外来人口统计,南湖区共生活着近23万名外地户籍人员,其中上述11个省(市)人员达16万余,身份证异地换领服务的推出,将为这些群众提供极大便利。
去年11月30日,浙江与江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启动,南湖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户籍窗口成为全省第一批试点窗口,之后南湖区所有派出所都推出了这项服务,半年来,总共办理了144张异地身份证。“我们省什么时候也能在嘉兴异地办理身份证?”这句话,成为户籍窗口民警最常听到的问询。
“我的身份证消磁了,本来要请假回老家换证,现在在嘉兴就能办,真是省钱省事省心!”7月1日上午,栾印成为第一个在南湖区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非江西籍人员,栾印是河南周口人,他说:“回家一趟来回要4天,办身份证起码回两趟,车费都要1000块,更耽误了上班。”几天前,他在网上看到公安机关的公告,马上就打电话向建设派出所预约办证。
“这项服务不仅是外地户籍居民受惠。”建设派出所户籍民警沈剑虹介绍,浙江省与11省(市)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是“双向”的,在这些省(市)工作、生活的浙江籍居民也可以向当地警方申请身份证到期换证和身份证损坏、遗失补办业务。
据介绍,该项业务并非所有人都可申请,不受理情况包括: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回原籍办理);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及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违法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非以上情形,在嘉兴市本级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均可申请该项业务,且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任一项: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收费情况如下:有效期满换领的,收取工本费20元/张;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收取工本费40元/张。“受理后一般30日内可领取新证。”沈剑虹介绍,因为异地身份证需要申办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如果对方签发晚,领证时间可能会延长。
另据上级公安机关消息,根据异地办证工作进展和群众办证需要,还会适时进一步增加异地办证受理点,扩大异地办证受理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