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开玩笑!嘉兴市区已经有20人被处罚 警方再次重申


今天是2018年的元旦,是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双禁”规定一周年的日子,“双禁”就是说,市区三环以内,包括三环不准放炮仗和卖炮仗,在过去的一年里,绝大多数市民都能严格遵守这个规定,不过也有少数人明知故犯,结果被处罚。
据统计,2017年全年,因为违反双禁规定,秀洲警方处理了1人,经开区警方处理12人,南湖警方处理7人。
南湖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京
有的是为了买车了图吉利, 还有是出院了高兴, 还有就是搬家, 他们都是知道的 ,都是抱着侥幸心理进行庆祝燃放。
他们分别被处以200块到500块不等的罚款。第一个被查处的是市区南江路东菱宝石公馆的李某,2017年元旦,也就是通告实施第一天,李某家为庆祝乔迁之喜点了两万响。炮仗一响,有人马上报警。最后李某被罚500块钱,警察也对提供线索的居民发放了500块钱奖励。
张京说,这些人往往被抓后才真正意识到这个规定不是吓吓人的,除了对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理,公安和安监部门还对一些违禁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进行了处罚。
接下来马上又是春节长假和元宵节,警方提醒,千万不要因为过节开心,就忘了“双禁”规定,嘉兴市区三环以内,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要卖。
南湖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京
不是开玩笑的, 不是讲讲的,我们是要查处的,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现在我们巡逻都是网格化巡逻, 都是5分钟能够赶到燃放现场, 周围都是视频探头 ,我们肯定会一查到底。
嘉兴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实施的区域为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单位则处以2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2017年1月1日起 嘉兴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是嘉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东至三环东路、西至三环西路、南至规划三环南路、北至三环北路。
共涉及13个街道,主要有:南湖区东栅街道、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南湖街道、七星街道、余新镇;秀洲区新城街道;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城南街道、嘉北街道、塘汇街道、长水街道。
违规燃放怎么办,处罚又是什么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并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遇到违规燃放行为 市民可以拨打110举报

我在想,要是偷偷买个炮仗趁没人时点着了扔地上,怎么能查得到?估计要急死想拿钱举报的了。
放鞭炮是传统去晦图个吉利,现在逢年过节规定不能放鞭炮,感觉整个逢年过节像死了人一样,祝规定不能放鞭炮的生癌早点死掉。
有钱收肯定跑的快啊。
经过二年习惯,已经很少了,这样好,宁静,要不每到周日,天天吵醒。

要是别的报警也能五分钟赶到现场就好了

看来春节这段时间要多转转,举报一个就赚大了。
最好每个地方都不能放

还是三环东爽 边上直接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