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大信息安全学院,慕名义乌良好的创业环境来义乌经商,一直安分守己本分经营。因涉世未深,误信有加利超市和工行义乌分行设下的圈套,陷入虚假供应链诈骗的陷阱。事发后本人积极研究供应链贷款的文献,请教相关金融业人士,揭露这份虚假供应链贷款,昭告天下,并疾呼政府及时对供应链贷款及供应链诈骗立法,以免不法之徒勾结银行钻这种无抵押贷款的漏洞,达到转移资产,并转嫁债务到无辜中小商户的目的。本人愿为下文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014年起,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拖欠供应商货款日趋严重,商品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月结条款已无法履行。此时,工行义乌分行江东支行和有加利超市推出一份供应链货款支付方案(即事发后供应商拿到手的《小企业“易透”贷款业务协议》)。有加利方通知供应商,签订供应链协议以后,银行先替有加利支付货款,有加利三个月内自己向银行偿还,如果不签协议货款遥遥无期。工商银行方面在签订协议时,只是不停让供应商在这份复杂的三方协议空白处盖章,并没有如实告诉供应商这份协议的本质。2015年交通银行也开始办理相关业务。2016年6月下旬有加利资金链断裂,银行通知各供应商贷款逾期,供应链问题爆发。此时涉及到有加利主要供应商近百家,资金7800余万(其中工行3000多万)。大多数供应商拿到手的“货款”瞬间变成自己的“贷款”。在义乌银监会协调会上,工行江东支行行长正式现身,明确告知供应商,这是一份供应链贷款,有加利方无提供任何固定资产抵押,只交了300多万保证金,并重申供应链贷款不需要固定资产抵押,签过字的所有供应商法人、法人配偶、股东、股东配偶连同有加利老板厉文海、何云香都要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事后,部分供应商拿到工行三方协议的复印件。工行义乌分行于2017年1月12日正式起诉其中三家供应商、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及当初签过字的个人(首恶及元凶前市人大代表厉文海竟然于2017年1月18日被法院撤诉),定于2017年3月7日正式开庭。
本人即是其中一家被起诉的供应商,本人及配偶一起被告。估计是银行认定本人是供应商代表了解太多,先拿本人开刀。本人于义乌银监会调解后开始研究这份《小企业“易透”贷款业务协议》,并全程参与了浙江省银监会信fang和浙江省工行总行信fang,直指这份供应链贷款本质是工行义乌分行偷换供应链概念,变相为有加利提供无抵押贷款(彼时有加利已无任何固定资产可抵押),涉嫌为有加利转移债务和资产(义乌经侦大队已报过案,截至今天2017年2月19日未立案),各部门均避重就轻,石沉大海。
经本人查询各种资料,请教上海杭州其他银行(非工行)涉及供应链贷款的相关人士,并有幸得到了一份衢州工行给当地供应商办的正规供应链贷款协议(《小企业“易透”贷款业务协议(东方版)》,连贷款业务的名字都一样,都叫易透,可见这种业务在浙江省工行内部应该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业务模式),得出以下论断。工行义乌分行易透供应链贷款实质上是应收账期融资,是指在供应链核心企业承诺支付的前提下,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供应链主要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让中小企业提早拿到货款,见三方协议第1.1条第2页,“为使甲方提前获得甲方与丙方之间购销关系项下的购销货款,解决甲方资金需求”。常规的做法应该是我司用未到期的账款发起贷款,账期到以后核心企业(有加利超市)支付货款给我司,我司用该笔货款偿还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由贷款受益人和提早拿到货款的我司支付。而工行义乌分行签订的这份三方协议隐去一些敏感问题(如利息支付问题,有加利超市用什么资金何时偿还贷款问题均无体现,衢州工行东方版中这些都有明文约定),并约定,有加利发送支付指令而无需我方确认,我方才能收到这笔供应链货款!我方签订这份三方协议后,对账时间和以前一样,每次按采购合同约定时间对账,如2015年的10月送的货,于11月底对账,区别在于12月初有加利本应该直接汇款给我司,三方协议以后有加利给工行发送支付指令,工行义乌分行收到支付指令后给我司安排供应链货款,有加利超市于2016年3月(3个月是三方协议约定的最后期限)有加利向工行义乌分行归还本金及利息。正是由于这些贷款的本息一直由有加利超市自己偿还,全部供应商均以为银行只是代发货款而与自己无关。我司自己的贷款金额与时间不是由我司发起,本金及利息由有加利归还,归还时间也是由有加利拉到最长的期限三个月。我司从未在这份三方协议中受益,从未提早拿到贷款,到了2016年1月以后,我司对完帐后由于有加利自己在工行整体额度超限,供应链货款又往后延期数月支付!比较工行衢州分行易透供应链贷款,这份三方协议其实就是工行义乌分行在有加利已无任何资产可抵押的情况下,为有加利超市量身定制的无抵押贷款,而我们供应商及我们众多个人还要为这份三方协议承担无限担保责任!签订三方协议后,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从未履行合同提早给我司安排供应链货款,工行义乌分行在有加利根本不适用供应链贷款的情况下,依然明目张胆为有加利进行放贷。在这份协议下有加利用300多万的保证金,骗取额度3000多万的贷款,且还款周期为三个月。对我方造成的后果就是,有加利2016年6月下旬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供应链贷款时,直接造成我方2015年11月,12月,2016年1月,2月(前面部分为有加利未还的供应链货款),3月,4月,5月和6月的货款损失(后面部分为有加利超市倒闭损失)。如果没有这份三方协议我司会在有加利无法正常支付货款情况下果断停货,损失只是一小部分,现在却被这份三方协议损失放到最大。有加利超市利用这份协议给他们开辟的特殊通道,自己给关联企业发送支付指令,疯狂套xian和转移资产,保守估计数额达到3000万以上(已报案,义乌经侦截至2月19日尚未立案)。损失最严重客户供应链货款金额达到500多万,而且全家老小都要为这份三方协议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银行一起诉必倾家荡产。现在工行义乌分行不断挑战政府底线,和供应商及政府工作组协商半年后,为掩盖自己责任,恶人先告状,将这份三份协议视为普通贷款逾期将我司及相关人员告上民事法庭,定于3月7日开庭。由于供应链贷款没有明确立法,我们诸多商户非常担心义乌法院将此事视为普通贷款逾期。
如果金融机构都效仿工行义乌分行偷换供应链概念违规为濒临倒闭的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转移风险,转移债务,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金融秩序!工行义乌分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国家大力扶植中小企业,鼓励应收账款融资(即所谓供应链)金融创新背景下联合大企业欺诈中小企业!我们衷心希望义乌市政府能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还广大中小商户清白,并追究工行义乌分行相关人员的责任!由于此案牵涉到近百家商户100多个家庭,很多人将因此倾家荡产。望熟悉供应链的朋友能给我提供一些法律帮助(本人信箱1249255489@qq.com),并恳请广大朋友能扩散出去,因为工行义乌分行的供应链贷款在义乌依然在大规模推广,请中小商户们仔细看清楚,他们的供应链有没有严格按照正规流程操作,否则你手里的货款哪天不小心又变成了工行的贷款!
就是签合同时候说打过来的是货款,最后成了我们向银行的贷款了。最主要的是事后我们研究了下合同(合同还是我们去银监会要求给我们,银行才给我们的,之前一直不肯给我们),盖章的时候给我们的是空白合同,事后很多需要我们承担责任的,都是银行事后手写加的(这个我们问过专业人士,说我们没视频,没照片,就无法举证)。这完全就是为超市量身定做的一笔贷款,而银行设计成贷款的主体是我们供应商。
供应商有必要贷款吗//?
供应商有必要贷款吗//?又垫货 又垫资金?什么世道 完全是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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