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糖尿病患者,办了特殊门诊病例证。常年在县外冶疗,每年年底把资料寄回乡卫生院报消。为什么药费报消的比例一年比一年少?但交新农保的保费却一年比一年多!为何???
吴先生:
您好!关于您在龙岩市12345服务平台咨询的“特殊门诊病历药费报销”的问题已于2016年12月27日收悉,现根据我们新农合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门诊特殊病种中糖尿病患者的报销比例是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5〕102号)实行市级统筹的规定进行新农合报销;个人缴纳的参合费用是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16号)的规定全省统一制定。
感谢您对我们新农合工作的支持,如还有问题可以拨打连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97-8922708。
祝您
身体健康!
连城县卫生和计生局
2016年12月27日(连城县卫计局于 2016-12-28 08: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