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示范行动,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循环组合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构建覆盖农业体系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以示范引领为抓手,培育农业循环经济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循环经济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发展。】
河南省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日期:2017-03-14 18:19
发布单位:农业部
河南省是全国畜牧业大省。按照我部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专题调研的要求,2月中旬,发展计划司刘北桦副司长带队赴河南省进行了实地调研。总体上看,近年来,河南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以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为基本要求,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探索出一批行之有效的处理和利用模式,取得明显成效。但发展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河南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处理方式,推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统筹谋划。河南省成立了由畜牧局主管局长为组长的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领导小组,制定了《畜禽养殖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相关市县也相应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为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出台了发展生态畜牧业、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政策文件,提出了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思路和重点。
(二)加大政府引导,强化资金投入。近年来,河南省利用各类资金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各类畜禽养殖场7880家,添置改造粪污处理设施设备6200多台套。平顶山市政府每年整合涉农资金8000多万元用于扶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并以现代农牧合作总社为依托建成6亿元担保能力的融资平台,舞钢市也整合各类资金2.6亿元支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方城县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金融部门加大贷款投放力度,2016年投入贷款资金8600多万元。调研县市逐步建成“整合资金+专项资金+社会资金”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实施种养结合,促进循环利用。河南省把生态循环农业作为养殖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种养结合,有效促进了畜禽粪污的循环利用。平顶山市由市人民政府搭台,确立了“以畜牧业为龙头,发展农牧结合、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思路,全面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牧业试验区建设。种养结合实现了养殖废弃物的还田再利用,促进了畜牧业发展与环境相协调。
(四)开展试点示范,加强技术指导。河南省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和不同养殖规模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选择8个大型养殖企业开展试点,探索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平顶山市以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为重点,成立了农业院士工作站、循环农业研究院,并整市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南阳市以创建省级生态畜牧示范市为载体,出台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9家,省级示范场15家。
我们认为,在当前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的意识不断增强。大型养殖企业正在按照有关要求主动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利用,难点在于如何促使广大中小型养殖场户通过粪污还田消纳,实现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二、典型模式
我们调研的市县在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过程中,经过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典型模式。
(一)百亩地千头猪生产线模式。该模式以宝丰县河南康龙集团为代表,适合畜禽粪污特别是污水通过大田作物消纳,主要做法是:依托自有万亩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以200亩中低产农田为单元,建设一条饲养1000头生猪育肥生产线。建设下沉式半地下大棚养殖场和储液发酵池各一座,占地约2亩。每条千头线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池处理后,直接用于还田,在解决100亩粮食作物用肥的同时,剩余粪肥用于40亩左右中低产田改良,5年改良一遍。该模式综合考虑生猪粪便排泄量与土地消纳能力,推进每个单元的种养循环,促进了畜禽粪污的就地利用,而且建设成本低,综合效益好。每个单元投资只需35—40万,产值约217万元。但也存在养殖设施占用农田、养殖废气排放等问题。
(二)养殖企业种养一体化就地消纳模式。该模式以方城县鸿旺牧业有限公司为代表,适合大型养殖企业就近流转低产田或荒山荒坡进行循环消纳,主要做法是:按照养殖规模与消纳土地相配套的要求,企业与周边农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包括荒山荒坡在内的1万亩土地。养殖粪污经沼气工程等设施处理后,沼液和有机肥施入流转土地,发展现代有机农业和林果业,沼气供给农民使用,实现农业增产增效。该模式通过流转土地实现粪污就地就近消纳,运距短,节省运输费用,实现了以养殖企业与周边土地的资源循环,解决了畜禽粪污的污染问题,同时也通过与周边农户签订进场务工合同,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
(三)“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该模式以河南金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属于第三方治理模式,适合在养殖密集区推广使用。企业与周边28家养殖场签订畜禽粪便消纳协议,派出专业运输车辆及人员收集区域内的养殖场粪便,运送至由公司投资建设的有机肥生产基地,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的生产。同时,在有机肥厂周边开展5万亩的土地托管,实现种养结合。该模式将分散的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起来,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构成畜禽粪污治理收储运和处理利用技术服务体系。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调研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养殖企业、合作社负责人反映,目前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治理难度大、资金不足。河南省养殖场户面广、量大、分散,规模化程度为62%,加上没有准入制度,还有大量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中等规模养殖场户有50%处理设施不规范,小型养殖场户和散养户大都缺乏处理设施。这些养殖场户成为畜禽粪污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政府应加强指导和支持。但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均投入资金予以支持,但资金总量不足,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二)现有项目支持方向不适应。大型养殖企业实力较强,可以拿出自有资金开展设施建设,但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实力弱,积极性不高,应成为支持的重点,但现有一些项目与治理任务不相适应。以沼气工程为例,在支持方向上,一直以农村能源为主;在支持区域和重点上,以大中型沼气(生物天然气)为主,主要支持养殖规模较大的企业,对中小型养殖企业支持较少,难以更好地满足当前畜禽粪污治理的要求,需要推动转型。
(三)配套政策不完善。有关企业负责人介绍,养殖场需要建设粪污沉淀储存池,但周围都是基本农田,没有设施用地指标,设施难以落地;税务部门规定,如土地性质变更为设施农业用地,要征收22—24元/平方米的耕地占用税;环保部门不论粪污是否还田,每年要收取养殖场排污费,标准为7—14元/头牛、10元/头猪。南阳市畜牧部门反映,为保护丹江口库区水质,确保一江清水向北流,各县区实施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场搬迁、拆迁,但国家没有出台补偿标准,地方财政补贴有限,部分养殖场户搬迁拆迁难度大。
(四)部门间政策标准不一致。在沼液还田问题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还田的沼液和废水中cod小于400毫克/升即可。但环保部门沿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要求沼液和废水中cod小于200毫克/升才是达标排放。为此,相当多的养殖场因为难以达到环保标准,使粪污处理设施不能通过环保验收,也导致养殖废水不能进入农田种植系统,种养结合链被阻断,既加大了处理成本,又得不到资源化利用。
(五)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机制还不健全。解决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最终出路在于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效结合,实现畜禽粪污还田消纳、循环利用。但河南省及各市县农业、畜牧部门分设,尽管有些市县由政府牵头推进循环农业发展,但总体上农业部门与畜牧部门联合作战、种植业与养殖业有机结合的链条还未建立,部门与行业割离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循环利用的机制还不健全。
(六)资源化利用技术不相适应。河南省畜牧部门介绍,尽管目前已经研发出不少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技术,但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特别是与还田消纳的要求比还不适应。比如,沼气工程处理养殖废水配套、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科学配比、有机肥还田施用机械的研制、简便易行的养殖粪污及处理环节臭气控制和消减技术等,需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
四、有关建议
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应在源头减量、无害处理、资源利用等重点环节上下工夫,关键要打通种植业、养殖业之间的障碍,实现种养结合、以种定养、循环利用。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实施养殖业环境准入和环境修复制度。建议通过立法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设立准入门槛,环保设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从事养殖。现有养殖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处罚或关闭,逐步淘汰散养户。修订细化《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环境修复的规定,明确规模养殖场承担畜禽粪污治理的主体责任,有义务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
(二)统筹加大资金支持。积极沟通发改、财政等部门,以586个养殖大县为主,统筹利用农村沼气、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等资金渠道,整县有序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特别是沼气工程,项目支持重点由农村能源转向畜禽粪污治理,由大型企业转向中小型养殖场。具体工作中,各级畜牧部门共同参与规划布局等前期工作,项目申报和实施由农村能源部门与畜牧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完善建设内容,推动支持沼液还田管网等设施建设。加强与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支持大中型养殖企业发展种养结合。
(三)推进完善配套政策。完善种养一体化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将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存储、处理以及有机肥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等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推动免除畜禽粪污治理设施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发展第三方集中处理,鼓励成立畜禽粪污处理的专业化运营公司,将分散到各个养殖企业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贴改为产品补贴,如沼气提纯进加气站补贴、沼气发电核算电价补贴、有机肥补贴等。将禁养区搬迁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出台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的配套补偿政策。
(四)完善标准体系。推动修订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统一沼液和养殖废水还田(种养循环)的标准,实现养殖污水资源化利用与环保要求相一致。尽快制定畜禽养殖污水还田技术规范、全国性的单位面积耕地土壤的畜禽粪便承载量标准以及氮磷养分限量标准,有效控制畜禽粪便对耕地土壤的污染风险。
(五)指导加快构建种养结合机制和技术研发体系。研究分析区域耕地承载能力,依据畜禽粪便养分和耕地肥力,调整区域养殖业结构,强化农业部门、畜牧部门的合作,努力实现区域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集成示范,重点研发推广粪污资源化还田等设备,以及种养一体化生态循环模式。
调研组成员:刘北桦
陈世雄 徐亭 孟海波 宋成军
推广合作:aceer《关于征集农业循环经济与生态修复技术的通知》农循专发【2017】2号,文件索取邮箱:;网址:http://pan.baidu/s/1o8fmvts
投稿:;
商务合作:;
发展农业的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