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3起过激维权事件!跳楼, 22人被处罚


过去一段时间,我市发生了3起过激维权事件,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公安机关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相关处罚。采取过激方式维权,或是无奈之举,有令人同情之处,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法规,也将面临法律制裁。
7月2日下午,嘉兴市区中环南路龙之梦大酒店,10名海飞特健身会所龙之梦店员工坐在5楼平台……
8月10日上午,嘉善某电子科技公司28名员工集体站上楼顶……
8月26日晚上,7名男子登上嘉兴市区少年路一幢楼房房顶……
这3起过激维权事件“剧情”相似,当事人均以扬言跳楼的方式想引起社会关注,从而达到讨薪的目的。要拿回属于自己的薪资本无可非议,但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在占用派出所、消防、交警等部门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同时,也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比如在少年路这起过激维权事件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生命安全,救援人员只能暂时封闭道路,也导致不少居民不能正常回家。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显然,上述事件中,当事人已因自身的过激行为而触犯法律。
每位公民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同样也有遵守法律的义务,一旦与法律背道而驰,也必然会付出代价。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3起过激维权事件中,根据情节轻重,公安机关依法对22名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不同程度的治安处罚。
律师认为,维权亦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法,即便维权理由再充分,也不可以不择手段,不可以为所欲为,不可以将要挟、损害公共秩序作为维权的“撒手锏”。过激维权已偏离正确的维权轨道,不但难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且容易“引火烧身”,把自己也带进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
3起过激维权事件也可谓前车之鉴,维权可以,但不能违法,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完善维权渠道,让当事人维权之路更加平坦、通畅。
(南湖晚报)

该,不然只有都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