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十三五”

请查阅附件,谢谢!
傅先生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谢谢。(龙岩市卫计委于 2015-11-13 11:42回复)
傅宏雪同志:
你好!你通过“12345服务平台”反映的“基层卫生发展需纳入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的信访件(〔2015〕8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乡村医生收入过低问题
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文件,明确了乡村医生功能任务和管理、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等。市政府、市卫计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村卫生所建设工作,同时,对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全市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生队伍基本情况调查,准备出台《龙岩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村卫生所建设、乡村医生补充和退出机制、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
二、有关基层卫生发展问题
为加快我市基层卫生发展,市政府于今年8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5〕19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办好基层卫生的责任,包括财政保障政策。创新运行新机制,按“一归口、三下放”的要求简政放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要求各级各部门出台向基层卫生倾斜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加强监管方面也作为明确规定,确保基层卫生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加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提高设备配置标准、开展特色医疗服务(含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均已申请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服务能力,从根本上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症才到达医院”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三、有关基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严重不足的问题
自2007年在全市推开新农合政策以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全部纳入定点,共156家,其中县、乡级基层定点医院151家。为有效缓解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的矛盾,拓宽参合农民就医渠道,近年来,各县(市、区)又将部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至此,我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共173家,不存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市下放不过数十几家”“后面鲜有增加”的说法。
四、有关村卫生所的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问题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132号)文件精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纳入新农合普通门诊结报的村卫生所一般诊疗费标准由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综合考虑制定,原则上为3~6元/次,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支付。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2年9月21日下发《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龙岩市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已明确纳入新农合普通门诊的村卫生所一般诊疗费按人均4元的标准收取,其中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3元,农民个人负担1元。我市周边如三明、漳州等地市的村卫生所均按人均4元的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
感谢你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龙岩市卫计委于 2015-12-22 10: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