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还是有点苛刻的!


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受理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于2015年3月23日开始受理,至4月30日结束(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登记)。申请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审核、公示、抽号、落实房源。
  二、申请条件
  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下辖七个街道十个镇(府山、塔山、北海、蕺山、城南、迪荡、稽山街道和鉴湖镇、皋埠镇、东湖镇、灵芝镇、东浦镇、斗门镇、马山镇、陶堰镇、富盛镇、孙端镇)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随带申请所需资料,由户主向所在的街道(镇政府)办事处或社区申请登记。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家庭人均收入在上年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家庭,具体以民政部门确定为准。2014年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27元。
  (二)具有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常住居民户口(非农)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须满1年。
  (三)无房家庭,或有法定供养关系3人以下,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的非单人家庭(含48平方米),或有法定供养关系4人及以上,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国有土地上已被拆迁的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原选择货币补偿、现无私房且不承租公房的家庭。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者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人离异的,离异时间须在2012年3月23日(含)以前。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或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因赠与、继承、自建、租赁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公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凡已享受过房改购房、解困房、安居房等优惠政策且相应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平方米的家庭和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
  因投靠子女取得越城区行政区域户籍满一年的居民,可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名下的已转让房屋及已被拆迁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面积一并计算。
  三、申请程序
  (一)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的镇(街道)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后在镇(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并将初审合格申请家庭资料汇总后,于5月8日前报属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越城区范围的报越城区房管部门,市直各开发区范围的报各自房管所)。
  (二)越城区及各开发区房管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意见,并于5月20日前将核查合格申请家庭资料汇总后报市、越城区民政部门。
  (三)市、越城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提出意见,并将核查合格申请家庭名单于6月29日前报属地住房保障部门,属地住房保障部门汇总后于7月3日前报市住房办。
  (四)市住房办对上报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期为10天。7月27日起进行抽号、择房、落实房源。
  四、申请所需资料
  (一)《绍兴越城区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三)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校验原件);离异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离异、丧偶单身的,还须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丧偶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配偶的夫妻关系。
  (四)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
  1.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属本地或外地城镇居民户口的,都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地址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证或拆迁安置协议书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还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房产情况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原)属外地城镇居民户口的,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情况证明及没有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原)属本地或外地农业户口的(包括农转非),需提供(原)户口所在镇(街道)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地建房份额证明或相关部门的证明。
  3.符合政策中规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申请家庭,须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政策和对应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在公示时注明。
  4.已申请到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申请家庭,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须承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后,从可交房之日起三个月后必须退还原承租的公租房、廉租房或廉租房货币补贴,交房时间以绍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时间为准。已获取公租房承租资格的轮候家庭须承诺放弃轮候资格。过期不退者,所属越城区或各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有权通过法院要求其强制退出。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房源及销售价格
  (一)房源情况:总2226套,其中:城南鉴湖地块南池鉴园经济适用住房1097套,建筑面积55.64m2~70.01m2;鹅境三期雅园992套,建筑面积68.51m2~72.37m2;历年各保障房小区剩余房源137套,建筑面积47.59m2~72.92m2,其中快阁苑4套,龙洲花园23套,沁雨园7套,鹅亭境园西区4套,鹅亭境园东11套,名城阳光园88套。
  (二)销售价格:南池鉴园销售中心价格3742元/m2、雅园多层销售中心价格4361元/m2,高层销售中心价格4100元/m2,南池鉴园与雅园的销售中心价格中均不包含代收代缴的物业维修基金,届时须另行按规定标准收取;快阁苑销售中心价4800元/m2,龙洲花园销售中心价5100元/m2,沁雨园销售中心价4500元/m2,鹅亭境园西区销售中心价4380元/m2,鹅亭境园东区销售中心价4380元/m2,名城阳光园销售中心价2820元/m2。
  以上房源超面积部分价格按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内单价的1.5倍计价销售;自行车棚有管道的按800元/m2销售,无管道的按900元/m2销售;阁楼按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内单价的0.5倍计价销售。
  (三)楼层系数:各小区销售价格的楼层系数按如下标准计算。
六、分配方式
  申请家庭中符合优先安置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优先在可供房源中择房签约,其余家庭按照公开抽号顺序在可供房源中择房签约。所抽择房号超出可供房源数的家庭自动取消此次申购资格。
  七、相关说明
  (一)经申请获得申购资格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抽号、择房、签约交款者,视同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二)各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联系电话:塔山街道:85135810
  府山街道:85151572蕺山街道:88202716北海街道:85157860
  城南街道:88329522稽山街道:88615099迪荡街道:88125726
  东 湖 镇:88307859皋 埠 镇:88088666鉴 湖 镇:88320601
  灵 芝 镇:88200064东 浦 镇:88306311陶 堰 镇:88731321
  富 盛 镇:88734671马 山 镇:88173455孙 端 镇:85551810
  斗 门 镇:88037707
  高新区房地产管理所:88120171
  绍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5131761
绍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1日

我也想申请。

找准线路肯定不会很难

仅仅是条件苛刻问题还不大,就怕里面 另有文章。

首先,我想说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有区别吗?我认为没有,本质不都是政府保障性住房,只是形式不一样一个是租,一个是购买。对于我们没钱的老百姓来说就都是保障性住房,都是解决我们住房问题的一项福利。
作为一个2013年公租房抽签的手背者来说,我没有怨言,因为大家都需要房子,手不好我没话说。2013年公租房620多个人抽签有快400个人享受了福利,还有200多个倒霉蛋捧着手里的抽签号安慰自己下次可以优先有的挑,谁知道好事永远轮不到真正需要房子的人手上,现在新一轮经济适用房抽签开始,我打电话问了下,我们还是需要申请抽签看运气,我们不仅要和新申请的人竞争,还要和以前享受了保障住房(廉住房,公租房)的人竞争。
再说说竞争的人,1享受过保障住房的人,即使抽签不到也可继续回去享受他们的保障住房。2新一批申请的人,我只想说他们有多少是真的住房很困难,大多数只是为了经济适用房的优惠吧!否者2013年为什么不申请公租房呢,因为他们不屑,或者说他们有住的地方不想花钱租房子住,落选了也没什么关系。而我们这200多人如果落选了还要回去支付每个有高昂的房租费, 所以说我们这200多个人才是真正需要房子的人,一没享受过保障房福利,二迫切的需要住房,三我们拥有公租房(保障性住房)优先挑选权
不明白政府为什么不能替真正需要房子的人考虑,说什么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性质不一样。在这里我呼吁2013年公租房落选的难兄难弟,因为彼此都不知道联系方式,有看到此贴请联系我18905759340,让我们团结起来向政府讨个公道,把保障性住房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这么苛刻的条件我想又让有些人钻了空子,你懂的

公开、公平、公正最重要

这么多条件每一项都符合的应该都是需要房子的了吧。。。

真正都符合的是特困户

这样的条件真是困难的不得了

现在经济适用房也不便宜了啊,如果加上土地出让金的话,还是买商品房算了

这个其实就是个伪命题。人均收入2000以下有资格买,请问以绍兴的消费水平,收入2000以下的买的起吗?
而且这个价格按地段来说根本没优势,我看袍江那里商品房也只要3-4千。

如果查一下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年收入只有24000元,估计90%的人都达不到,这明显鼓励老百姓作假。,就是真达到了。对一个只有2000元一个月人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就是给他也买不起

还有很多有关系随便就可以弄到,多少经济适用房小区,好车不是一堆堆呀,有些人TMD有好几套房还有好工作不知道是怎么申请到的房子。
大家都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