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设计延误工期 南昌康之居装饰遭投诉


消费日报网江西频道10月28日讯 (记者黎欣鑫南昌报道):“有家就有康之居”想到这么一句广告词,却让南昌市民郭女士心有余悸。
家有新房,当然得好好装修一番。郭女士位于象湖的新房年初刚刚交房便心急火燎的物色起了装修公司,“自己家住的房子,自己工作忙,没时间打理,所以一定要找一家信得过的好公司”
经过一番筛选,5月21日,郭女士便为自己的新家与深圳康之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2014年5月27日到2014年8月27日。合同总金额为90923元整。
虽然自己工作比较忙,无暇看着房子一天一天装修起来,但是还是每每抽出休息时间去新房看上一眼。“平时装修师傅说缺什么东西,我都是二话不说已最快速度去买得来,为此还被雨淋病了一场。”
可是随着工期截止日8月27日的逐渐到来,郭女士发现在自家新房施工的工人越发稀疏起来。经常几天看不到一个工人来施工。而整个工程连一半都没做完。
为此,郭女士多次找到康之居装饰,开始以设计师私人原因为由,为其更换了一名设计师,而后竟要我加钱才肯继续施工。“原先设计的圆门变成了方门,背景墙设计全改了,我们花了钱请设计师设计的图纸不是白白浪费了?这样不经我们同意擅自更改规划还要我增加投入真是太过分了。”郭女士如是告诉记者
据悉,郭女士的整体工程分三期,整个工程款也是分三次付给康之居装饰。而工程目前二期工程尚未完成验收,郭女士怎么也不会将最后一笔工程尾款结给康之居装饰。
记者在郭女士提供的施工合同中也发现了相关工程验收的条款规定: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中,康之居装饰应提前两天通知郭女士,并签字确认。“在整个工程施工中,我就没有得到任何通知,验收更是没听过。”
随后,记者前往位于红谷滩新区的康之居装饰公司,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郭女士房屋由于公司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工期拖后,其相关事宜已经向郭女士告知。而施工终止的原因是由于郭女士未将三期款项汇至公司。 而当记者提出康之居为何没有向郭女士提出二期验收一事,其工作人员表示即将安排人员将相关文件交付给郭女士。
“延误了数月还这种态度,实在是太让人失望了。”目前,郭女士已将此事投诉至江西省消费者协会。目前已在协调中。

装修公司都这样,做一半加钱。不给钱丢在那里看你横。

实际也是找游击队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