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城厢镇派出所
投诉请求:
请求龙岩市纪委对我父陈添祥被故意殴打一案进行督办。
事实与理由:
2015年11月19日上午,在武平城厢镇东云村(客都汇旁),武平县及城厢镇二级政府组织政府人员、城管共八十余人强占掠夺我父母1.8亩的责任田,不但毁掉我种植多年的花树2300树多棵,而且武平效能办主任张石生还组织人员对我66岁的老父(陈添祥)进行拖离并殴打,并且在打到昏迷半个多小时还不送医院救治,城厢镇政府人员为了利益不顾农民的生与死。
到武平县医院后(15年11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进行CT的诊断,意见为左第3、4肋骨骨折,陪同人员发现事情严重,首先要求医院不给住院、不安排床位。然后在11月20日 让我父亲重新进行三维CT的诊断,意见为可疑左第4前肋不全骨折。与11月19日的结果完全不同。导致在11月24日进行报案后武平县公安局无法进行法医的伤情鉴定。找医院要说法,后医院方面只好对住院记录进行修正。镇政府人员利用职权对医院进行了干预,想把事情化小,小事化了,从而不用承担责任。受害家属被迫几次到龙岩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重做CT确定,最后,通过闽西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为轻伤二级。
于2015年11月23日在城厢镇派出所立案(提供了打人过程视频、照片),按照治安管理法故意殴打伤害60周岁以上老人应该拘留10天以上,城厢镇派出所温教导员说要等到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再说。
12月22日鉴定意见书给城厢镇派出所后,在2015年12月24日将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立案告知书[武公(城厢)立字(2015)00091号],案件由城厢镇派出所温教导员负责。时间过去4个多月,然而武平县公安局、城厢镇派出所至今没有将打人凶手缉拿归案,城厢镇派出所一直让罪犯逍遥法外,没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立而不侦。家属多次到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进行询问,县公安局推诿说由城厢派出所负责,派出所回复在调查中,(其实打人凶手就在派出所大院内),武平县公安局、城厢镇派出所的不作为、渎职行为使受害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从被故意殴打的不及时救治,到受伤后镇政府对医院进行的系列干预,及现在城厢镇派出所对案件不去调查的包庇渎职、不作为等行为,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无法得到保障。
现请求龙岩市纪委对上述案件进行督办。责令武平县公安局、城厢镇派出所纠正不作为、渎职的行为。为民申冤,依法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的知识分子不在乎金钱的多少,在乎的是法制的公平公正,人格的尊严。
此致
投诉人:陈炳宽
2016年4月8日
陈炳宽:你好!
2016年4月11日来邮已收悉,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5年11月19日武平县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到城厢镇东云村狮象湾安置小区第二期建设项目工地进行保障施工,你父陈添祥在现场阻拦施工,为保障施工安全,工作人员将你父陈添祥劝离现场,劝离过程中导致受伤。我局城厢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及时受案,并于205年12月24日立陈添祥被故意伤害案进行侦查,目前此案仍在侦查中。
谢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理解!
武平县公安局信访办
2016年4月22日
(武平县公安局于 2016-4-22 09: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