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外地的,在福建雨露光电打工,2014年1月1日签的劳动合同,当时公司老板签了合同后,把两份合同都拿走了,一直没给我另一份,中间我问过一次人事他说都没有给,公司从2014年2月发了一次工资后,一直拖欠我和我同事的工资,我在4月份开始多次向公司负责人陈某 兰某要回拖欠我的工资,他们均已各种理由推迟,无奈我给武平县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投诉,工作人员告诉我,尽量先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迫于无奈我与2014年6月17日和公司负责人陈某签了一份我与工资分期结清的证明,(详见附件)。说的是7月全部结清拖欠我的工资11001元整,可现在还欠我7878.2元。我7月10号给武平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了投诉材料,因为当时我已来开了武平,我当时问武平劳动监察大队要不要我过去,他们说不用,当时工作人员说,本地的工人工资发了你的也会发。可是到8月18日本的同事工资都发了,可我的没有发,我给武平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他们说在处理,可一直没有结果,之后我在武平12345,写了LY14082600025、LY14092800030、LY14110200010。都没给我解决。还请各位领导,帮我要回拖欠的工资,谢谢!
种伟同志:
你好!你于2014年12月4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反映的“要求解决工资被拖欠问题”的诉求件(LY14120400010),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岩委办[2013]13号)文件第三条第(六)项规定:所反映问题已进入或应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程序事项解决的诉求件,为12345热线不予受理范围。我局对你的该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感谢你对12345的支持和关注以及对我局工作的配合、理解。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0日
(武平县人社局于 2014-12-10 15: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