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落实二轻联社事转企人员身份置换经济补偿的请求
市政府:
海口市二轻工业联社原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肩负着海口市二轻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的职责,现有事业编身份8人。2009年市委组织部决定划归市国资委管理,同年市编委决定将二轻联社事改企,不再挂二轻联社牌子,原事业编人员进行身份置换。
由于绪多原因,上述工作无法如期进行,经多方协调,市编办决定给予三年的过渡期(2015年3月止)便于完成善后工作。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必然趋势,省市有关部门也颁发了相关的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有关政策以及人员的安置的原则,我们非常理解和支持中央政府对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根据市编办的文件精神,二轻联社理应对我们现有的事业编制人员进行身份置换,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我们曾多次要求进行身份置换,可是二轻联社负责人韩斌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是错误的、是侵占集体资产为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决定,其行为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明年3月过渡期大限将至,我们的权益谁来保障?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敦促二轻联社立即开展转企的相关工作及对职工进行身份置换。
海口市二轻工业联社全体职工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积极参与海口市政府网络问政栏目并对该栏目的支持。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要求落实二轻联社事转企人员身份置换经济补偿的问题,经市政府网信中心转来我委,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批示办理。经转市二轻联社办理,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告知如下:市二轻联社原属市属事业单位,2009 年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市二轻联社(市二轻工业(集团)总公司)干部管理范围的通知》(海组通[2009]22 号)关于“市二轻联社党委、市二轻联社(市二轻工业(集团)总公司)的领导职务委托给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要求,我委接管了二轻联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为推进二轻联社事转企工作,我委为二轻联社配备了过渡性班子,负责制定二轻联社转企改制方案等。2014年11月,市二轻联社制定了转企改制方案,并征求职工意见。因职工意见不一致,未能通过该方案。目前,市二轻联社正在根据职工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待方案经职工讨论同意后上报审批。
【市国资委-办公室-陈阳】 2014-09-05 20: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