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到有人问,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很多律师也做了回答,当然不同律师的答案和看法也不是完全相同。我就谈谈自己的愚见。
第一 世界只有善行与恶行之分,而没有坏人与好人之分。
曾经有位哲人说过,“人是神仙和妖怪生的孩子,人即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恶的一面。”人是一个善恶共同体,世界上只有善行没有善人,每个人都有邪恶的一面。之所以没有作恶是因为理性占胜欲望,当你控制不住你的欲望,你就会被你的欲望所控制,当理性被欲望所吞噬,恶行就会显露。世人大多是即做善事,也有恶行,只不过可能只是一些小恶,危害不大而已。毛泽东说过“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纵观古今中外从孔孟圣人至当今世人,谁能做到只行善不做恶?寻遍天下,居然未有一人也。
第二 辨别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恶行是不是这个“坏人”干的。防止被人陷害冤枉。
刑法之所以处罚某一个人,是因这个人实施了恶行,只有确定了恶行是某个人实施,才能去处罚这个人,所以辨别恶行是不是我们所谓”坏人“做的,就成了首要任务,律师辩护也防止无辜的人被人栽赃陷害,免受不公正的处罚。
第三 协助确定与恶行程度相适当的处罚。
做了坏事就应当处罚,但也要罚当其罪,不能因为随地大小便或者说脏话骂人等小恶行,就要枪毙,如果是这样世人都要被枪毙光了。处罚的轻重要与罪行的严重性相当。律师辩护可以确定与罪行相当的处罚,防止罪行与处罚失衡。
最后要强调一点,律师是依法辩护,是帮助委托人讲道理的人,不是没有底线,没有限制。就像食品生产者要遵守法律提供卫生健康的食品一样,律师辩护也要遵守法律不能伪造证据、教唆引诱证人等妨碍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