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原来工作单位在惠州,于上个月离职,现已在佛山找到工作,现在单位同意买社保,本人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想请问如果现在将社保迁到佛山的话,生育险如何报销呢?是否有得报销呢?请详细回复,谢谢。
您好,目前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假、分娩等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其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参保职工应在妊娠14周至16周之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社保关系是否转入无关。具体的办理流程请登陆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fssi.gov.cn/ztzl/shengyubx/shybxbszn/sybxywbszn/201302/t20130220_4249263.html
如有疑问,可通过市政府热线12345向我局进一步了解。
2014-07-14 09: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