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事件之后,一度火热p2p金融可能即将经历一个凛冬。
8月10日,广州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备受关注的“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查结果公布,在案嫌疑人9名,涉案金额初步计算达2.2亿元人民币。目前案件已移送给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租宝”a2p:一张贪婪大网
2014年2月25日,一家名为金易融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隶属于钰诚集团。5个月后,钰诚集团将其改造为“网络金融”平台“e租宝”,首创a2p(assettopeer,资产对个人)模式上线运营。
a2p属于p2p金融模式的一种,在这种模式中,“e租宝”作为融资租赁企业以债权转让的方式直接向个人借贷。凭借高风险换取高回报的方式,在一年时间里获得的投资额突破125亿元,到2015年12月被查处前这一数字更达到惊人的712亿元。
更可怕的是,“e租宝”如此庞大的交易金额背后,没有任何资金存管及托管存在。要让“空中楼阁”的平地而起,自融、发放假招标、虚假营销等手段基本全部用上,甚至每年在央视黄金时段、地铁及高铁主要位置上投入数亿元广告费。
讽刺的是,2015年5月,即总部被突击查处6个月前,“e租宝”还成为北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理事会员,还被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评为2015年中国“最有责任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之一。
2015年12月3日,“e租宝”深圳分公司因涉嫌违法被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突查,40余人被警方带走。5天后,“e租宝”位于北京数码大厦的信息化研发中心及位于安联大厦的办公场所被警方调查,丁宁等主管被当场逮捕。
审查结果公布,离投资人获赔有多远?
2015年年底到2016年年初,陆续有7省34市上万“e租宝”投资人到各地政府上访,希望能追回投资损失。但由于涉及金额过于巨大,审查程序需要较长时间,这起震动互联网金融的事件悬而未决,受害者们还没有得到处理结果。
去年12月以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钰诚系”主要高管陆续落网。广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案件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已移送给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嫌疑人有9名,涉案金额初步计算达到2.2亿元人民币。
这次检察院审查结果公布,对于心急如焚的投资人而言是一个安慰。但审查阶段结意味着起诉阶段的开始,而涉案人员和涉案金额也注定起诉阶段耗时会相当漫长。
对比今年已经完成宣判的7家网贷非法集资案,我们会发现:中宝投资,偿还47%,17个月;乐网贷,偿还70%,22个月;优易网,40%,31个月;徽州贷,无法追回,20个月;雨滴财富,无法追回,13个月。
互联网金融泡沫,似乎在破灭的时候也特别折磨人。而曾经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革命性创新的p2p模式,正在进入一个漫长的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