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农民一个公道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镇前村村民,针对白塘镇政府和镇前村村委干部对宁海新桥工程涉及农田租用为钢筋加工厂和镇前安置房旁的村民的宅基地临时租用,合同期为三年到期归还各村民的农田基地,但三年租期已到期,至今相关负责人也不履行合同,打着征地的名义,以权谋私,特别是镇前村村委干部十几年把一千两百多亩农田变卖占用,到现在留给村民的田地一半都不到,这种抢占行为家俞户晓,众人皆知,我们多方反应到市。区,镇的相关部门都不予受理。还叫人打压,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威胁,希望领导主持公道。
2015年5月经省政府闽政地[2012]463号文件批准,征用镇前村水田1.6879公顷、其它农用地0.0652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1593公顷、其它土地0.147公顷作为省道201线莆田宁海桥建设用地。大部分征迁户已经领取了征地款,仅剩几户坚持以租代征,不肯领取征地款,目前征地款暂由村委会保管,被征迁群众随时可到村委会领取。
投诉人反映的镇前村干部把一千二百多亩农田变卖占用查无实据。(涵江区白塘镇于 2016-1-19 11: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