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温市长,你好。我是一名从事市场水产生意的小摊主。最近电动三轮车的整治正在进行,我觉得从安全行车考虑,规范道路环境非常有必要。但是,像我这样的摊主,水产运输主要依靠电动三轮车运输,如果没有电动三轮车,势必会造成拿货难,影响收入,影响生活质量。我自知是个底层劳动人民,赚点辛苦钱不容易,全家人全靠这点微薄的收入度日。我有一个请求请温市长务必站在广大劳动人民的角度,为民做主,作为市场经营户能否根据经营户营业执照进行三轮电动车正规上牌,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规范。市场经营也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一日三餐的基本经营活动,请温市长为民做主。
市民:你好!关于你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的情况,我支队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并且没有相应的保障,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选择安全合法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答复人:祝彬杰 电话:2087700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8月24日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