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李女士>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违章建筑>

三门县丹新巷34号西面20-30米,李桂美在原审批房屋高度为12米,现实际建成房屋高度为17米,并存在扩建情况,占地面积:70-80平方米,砖水泥结构,目前正在建设中,存在违建行为,要求处理。(来电人要求信息保密)
2017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反映后到达现场调查,当事人在三门县海游街道丹新巷1号对面正在建设一栋砖混结构房屋,经执法人员了解,当事人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为一间三层加阁楼住宅楼。现当事人房屋已加建第四层,四层顶阁楼已基本结顶,据现场测量后檐高约9.8米,超出建设规划1.9米;前檐高约12.7米,超出建设规划1.8米;总高度约15.6米,超出建设规划2.9米。针对该情况,我局将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停止对当事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程序对此案进一步处理。
三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01/03